相关用水户: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的通知》精神,为帮助非国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解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的生产经营困难,我公司研究制定了对庆云县非国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欠费不停供”的优惠政策。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优惠对象
与我公司直接贸易结算,且水表用水性质不属于生活用水性质或不含有生活用水混合用水性质的非国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用水户。
二、申请要求
1.用水户按照我公司发布的《申请执行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欠费不停供”优惠政策的办理指南》提供申请表、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我公司审核后将审批结果反馈用户,缓交期从审批同意之日起执行。
2.用水户申请时没有拖欠水费等不良用水记录。
三、政策说明
1.缓交期为6个月,申请时已交清当月水费的从下一抄表期起执行。
2.用水户应于每期水费的缓交期限到期的当月内交清所缓交的水费。
3.减免缓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4.缓交期间不因相关缓交欠费对用户执行停水。
5.优惠政策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1月30日。
庆云县供水公司 2022年6月1日
附件1:申请执行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欠费不停供”优惠政策的办理指南
附件2:执行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欠费不停供”优惠政策申请表
附件1:
申请执行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欠费不停供”优惠政策的办理指南
一、办理申请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二、适用条件:
1.与我公司有直接贸易结算水表并且签订有供用水合同的非国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用水户。
2.水表用水性质不属于生活用水性质或不含有生活用水混合用水性质的用水户。
3.诚信记录良好,没有不良的用水交费情况,申请办理业务时除当期以外的水费已结清。
4.不需进行表位整改,水表无故障,无违章用水和用水纠纷待处理的情况。
三、优惠事项
1.水费执行缓交。缓交时间不超过6个月,具体以我公司审批结果为准,每笔水费的缓交期限到期后在缓交期限到期的当月内交清所缓交的欠费。
2.减免缓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3.缓交期间不因相关缓交欠费对用户执行停水。
四、申请提交材料
1.填写《庆云县庆润供水有限公司执行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户“欠费不停供”优惠政策的申请表》1 份,并加盖公章,公章为水表户主单位及现水表使用(管理)单位。
2.户主单位授权委托书1份,加盖公章,公章为水表户主单位。
3.经办人和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与用水地址相符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5.企业工商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五、办理流程
客户到营业厅或政务中心“水电气暖”窗口领取《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欠费不停供”优惠政策申请表》→客户填写申请表→客户提交资料→我公司审核确 认客户情况→反馈告知客户审批结果→办理完毕。优惠本月未交费的当月开始执行,本月已交费的从下一抄表期起执行。
六、业务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0534-6101186;0534-3768836
附件2: